凡使用速必课的用户必须遵守以下规约。
第1条 (用户注册规约)
用户注册规约是享用速必课(以下称为「甲方」)运营的网络授课系统及其网络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的用户(以下称为「乙方」)应遵循的规则。
第2条(规约的范围)
乙方在享用本服务之前,务必仔细阅读,一旦同意就要严格遵守。甲方网站的信息以及甲方向乙方发送的邮件等信息均为构成本规约之整体的一部分。
第3条(规约的变更)
1.甲方有权在不经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变更使用规约。此时,使用规约以变更后的为准。
2.变更后的使用规约除了个别特殊规定之外,在网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条(用户注册及承诺)
1.想享用本服务的客户,进行用户注册时必须安装SKYPE免费电话软件,并履行甲方规定的注册手续。
2.用户注册时,必须确认自己的通信环境是否适合享用本服务。
3.已注册的用户(包括以登录为前提的暂时注册),从注册之日起必须接受使用规约的所有条款。
第5条(拒绝或取消注册)
希望注册的用户,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者,甲方有权拒绝或取消该用户的注册申请。
1.已注册的用户,为了多次得到免费试听券,以其它SKYPE名来注册的。
2.用户的申请存在虚假、错误或漏洞的。
3.妨害本网络服务正常运营,或本公司认为具有妨害可能的。
4.过去曾受到过甲方除名处分的。
5.其他足以使甲方判断其不适宜成为使用本网络服务的用户。
第6条(使用本服务的开始日期)
甲方以EMAIL形式向乙方通知本注册成功之时起,乙方即可以使用本服务。
第7条(提供本服务的期限)
如果速必课币的使用期限到了,重新充值之前,乙方不能继续使用速必课币。
如果被冻结的第一天开始来算过了90天,乙方被取消用户资格,后果是乙方的速必课币被作废。
第8条(解除本服务)
本服务没有特别的解除手续,根据本规约第7条规定,若乙方长时间没有使用本服务,由甲方取消其用户资格。
第9条(有关课程的详细内容)
1、 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或支付宝从甲方购买速必课币,使用速必课币预约课程。
2、 乙方预约的课程在该课程开始前一个小时内不能取消。若在其他时间段取消,费用请参照下列内容:
乙方取消已预约的课程须知:
在课程开始的48小时以上取消的,免费可以取消。
在课程开始前1~48小时内取消的,将扣除20速必课币;
上课前一个小时内可以取消,但不退还速必课币。
3、 教师因为特殊原因缺课或是甲方的原因造成课程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方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来向乙方返还速必课币并道歉。
4、 关于可以上课的时间段、具体上课时间、课程费用等具体内容请到甲方网站确定。
5、 乙方上课可以迟到,但课程结束时间是定的,这种情况下不会返还速必课币。
第10条(灾害时的对策)
若在提供课程的国家突然发生系统障碍、国内情势、自然灾害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授课一时困难而不得不中止本服务时,根据“许可协议”的规定,以返还速必课币或重开课程等方法来解决。
第11条(责任范围)
1.若因甲方的原因没能向乙方提供课程时,即日返还当日课程速必课币。因取消(即使是突然取消)课程而发生的乙方的其他损失,甲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在确认自己的通信状况良好和机器的设定充分时才能受课,若甲方判断由于乙方的通信机器、线路状况不佳而无法提供课程时,不予返还速必课币。
第12条(著作权或所有权)
与本服务相关的商标或记载以及标识标记的著作权、所有权全部属于甲方。禁止乙方复制使用或转载。
附则 本规约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